干燥设备:打执法组合拳守护碧水蓝天

  • 2021-06-17 13:11:43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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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的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结合洁净新疆建设,开展了一系列优化环保执法环境的履职活动:5月,围绕环乌鲁木齐经济圈工业企业实施新《环保法》情况开展了视察;9月,组成调研组赴奎屯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和乌苏市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奎独乌区域11家工业企业,了解三地工业生产、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10月19日,自治区政协召开优化环保执法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月度协商座谈会,重点就奎独乌区域环境执法工作有关问题建言献策。 委员们认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推动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效果,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环境保护工作还有许多亟待加强的地方。 环保执法合力需尽快形成我区在实际执行新《环保法》的过程中有各行其是的现象,导致在环境整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域受周边区域的影响,环境整治的成效被削弱。这是自治区政协委员吐尔逊·曼苏木参加环乌鲁木齐经济圈工业企业实施新《环保法》情况视察时了解到的情况。 针对各部门、各区域间相互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吐尔逊·曼苏木建议,应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即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统一执法,强化环保执法的效果。自治区应尽快成立解决区域间企业污染问题的统一协调领导小组,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建立环境综合执法的相关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对同一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进行监管检查,确保没有企业在监管之外,没有污染得不到整治的执法环境。吐尔逊·曼苏木说。目前政府各部门、多地区环保执法职责交叉、分散,且由于"地方利益"作祟,难以形成环保执法合力。特别是地方和兵团利益交割,还未形成环保执法的合力,使部分地区形成环保执法"盲区"。自治区政协委员、民革新疆区委会专职副主委邓红建议建立统一的环保监察机制,统一环保执法主体,创新执法机制,彻底解决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不同执法主体在同一区域多头执法和同一执法主体在不同区域如何统一执法这两个关键问题,加强兵地协调沟通,管好盲区。 加大区域联动 自治区政协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奎独乌区域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水资源短缺、区域内空气质量下降、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加、自然生态环境日趋脆弱、环保执法环境比较复杂等问题和困难也日益显现。 自治区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赵霞说,目前奎独乌区域环境执法情况难以适应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单个城市各自为战,难以解决整个区域大气环境问题。而奎独乌同处一个气候区,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相互影响明显。 赵霞说,根据奎独乌现有的产业优势和区位特点,应由自治区顶层设计该区域的主体功能规划,实现重工业区、金融商贸流通区、生态农业宜居区互补性产业发展结构,促进该区域两个可持续永续发展;建立奎独乌区域污染联防联控长效、常态机制,形成三地四方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奎独乌区域应优化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形成三地四方环境执法合力,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经济越发展,环保任务越重,环保要求越高。自治区政协委员薄晓认为,目前三地环保执法力量普遍薄弱,与日益繁重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越来越不适应。为此,要加强现有执法力量的专业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在三地联防联控框架下,建立区域内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制度,形成执法合力;适当增加环保执法编制,优化执法人员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适应环保任务的需要。 完善法规加强执法 据了解,目前全疆270多家大中型企业,产品有80余种,而有能耗限额国标的产品只有34种,近一半以上的产品没有明确的能耗限额标准,造成在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检查中,没有相关的标准作为法律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环保法》的落实。委员们建议尽快制定与新《环保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区政协委员艾黎根·热西提建议,对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特别是对老污染,要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超标排污、随意排污的一经发现,必须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部门要下决心,限期关、停、并、转、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把监督检查和经常性查处结合起来,从严做好执法工作。要把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专群结合的监管机制。邓红说,环保行政执法的手段和力度是有限的,惩处措施的落地、执法效果的实现,还有赖于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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